寧瑪巴~蓮花生大士《口授修行要訣》 卡珍磋嘉瑪阿彌陀佛化現之蓮花生大士,依多種大乘經教,修持其心,愛一切有情,如母愛獨子,常行一切利他之行,乃送一切輪迴有情,往涅槃之舵手,於當調服之有情,非請而說,稟賦大悲,乃一切菩薩之王。位於蒙卡獅堡洞時,我卡珍磋嘉瑪,心企開悟,發菩提心,乃以珍品堆積之曼達,供養大士,請求曰:「噯瑪火,師嘗謂既於一切有情,生慈悲心,大乘至要之法,為修菩提心,我等應如何修之?」蓮師答曰:「磋嘉,若入大乘,而不修菩提心,當墮下乘,故常發心企求證悟,奮力利他之菩提心為要。修法前,心向無上正覺,發菩提心,為(修行)之要訣,發菩提心者生起一切有情平等無偏,悉為我母之覺受,本此而行饒結婚益有情事。一切有情無一未曾為我父母,當盡力饒益,以報慈恩。當對一切有情,增長慈悲,不斷薰習菩提心:一切行持悉以利他,重視有情甚於自己。簡言之,修內、外、生圓次第前,堅持先發菩提心,為修持之要點。增長菩提心乃一切修持之根本。首先,深信因果,常念死決定至,此生非常短暫,莫為此生積聚名利。常念來生長久,當為未來世之利樂而積聚,當下確認清此點,並準備來世之資糧,切莫墮於下降軌道中。 於任何事,莫自命精通,若存有自以為博學、偉大、高尚之我見,功德不生,是故,斷此執著,修持教法,須臾時光,亦毋令荒廢。 對治惡業,應勿存極微之煩惱惡業,當思棄如須彌之苦痛。 疑惑之行,難以成就,繼極微之疑惑,亦莫隱瞞。 若未捨我執,縱極微之惡業,乃令衍生惡果,是故遮止惡業為要。 凡有所作,皆與法相應,莫作離於福智之行。除正遍知佛位,及利樂房屋貸款有情外,無欲無求。 離諸染者,染者為繫縛之根。 勿批評其他教法,亦勿輕蔑他人,一切教法,究竟無分,如鹽之一味。 勿批評派乘高低,彼實前後相連,如此途之於旅,級之於梯。 無神通則無知人之明,故勿批評他人。總說,一切有情,自性為自生圓滿佛陀,具足證悟體性,故勿批評他人之過失謬見。 莫檢討他人之不善,當檢討如何改善自己。 莫檢討他人之不足,當檢討自己之不足。惡之至大者,為執著宗教偏見,對他人心意,毫無認識,而胡亂批評,如此偏見應當捨之。 以自無始以來,雖已輪迴多世,並未成就自利利生,此生,汝當即身成就二利。汝過去雖多次轉世,惟無緣接觸佛法,只是於有壞輪迴黑獄,愈陷愈深,此短暫一生,幸遇聖法,當全心投入大乘教法。 當與善業增長者為伴,捨惡業增長之友。 心有渴求,煩躁不安,如狗如鬼,切勿如是,當以方便對治,安閒代償而住,若以渴求自縛,惡行先亂其心,繼亂他心,惡業積聚矣。 修持佛法時,以身語意善業迴向有情為要。先自細事開始,間或自省,可有偏於自利,若存絲毫自私,亦難成就,故此確立不為自利所染為要。 大小乘之分,在發菩提心,此由大悲分,不由見分,是故,當持平常心,而修大悲。 自利利他故,永棄輪迴惡果。反覆薰習出離輪迴之覺受。 先觀一切有情如己,次觀有情之苦即自己之苦,最後觀有情重於自己。 修習大悲,任運自然而行利生事。 大乘之義為以他人為重,而非以己為重,追求自樂而忽略有情之苦痛。 倘若修善、悲、菩提心,則將不墮三惡趣,再者,由當下起,永不退轉,此即余之口授,任往何處,菩提心住心,永不分離。行任何事,薰習為利他之行,如是修以他人為重,則將獲無量功德,三昧耶誓句無有損墮,所有世出世悉地,由自相續生起菩提而來,此即余之口授信用卡代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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